戶籍遷出或除戶,當心影響稅負權利
依據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114年12月10日新北稅土字第1143244065號函轉新北市民政局114年12月12日新北民戶字第1142519393號函辦理。
戶籍遷出或除戶,當心:
1. 土地增值稅:追繳重購退稅稅額
2. 地價稅:喪失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℅節稅資格
3. 房屋稅:喪失自用住宅稅率1.2℅(或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℅)節稅資格
4. 使用牌照稅:免稅車輛恢復課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