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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獻金如何捐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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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獻金如何捐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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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訂於11月28日舉行投票。依政治獻金法規定:

1.直轄市長、直轄市議員、縣(市)長、縣(市)議員、鄉(鎮、市)長、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,從4月25日起已可收受政治獻金。

2.鄉(鎮、市)民代表、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、村(里)長擬參選人,則自8月20日起可收受政治獻金。

3.收受截止日皆為11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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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
2026/09/15